临河一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致家长、教师、学生一封信

枫林漫步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br>&nbsp; &nbsp; &nbsp;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以及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予以打击黑恶势力,保障师生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学校呼吁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构建“平安校园”贡献力量,共同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请广大师生及家长远离“黄赌毒”,不沾染黑恶势力;同时积极配合学校检举揭发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二、重点举报涉及校园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性质行为的线索:<br>   1.校长、教职工参与和联系黑涉恶势力<br>  2.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和影响学校改扩建工程,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干扰、阻挠学校建设;<br>  3.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和影响学校内部维护、修缮工程<br>  4.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和影响食堂超市承包经营、食堂食材供货采购:<br>  5.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和影响设施设备供货采购;<br>  6.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和影响校车服务提供,运营“黑校车;<br>  7.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学秩序,参与和鼓动“校闹”行为<br>  8.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侵害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暴力行为<br>  9.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欺侮在校生,参与学生欺凌<br>  10.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拉拢在校生违法犯罪;<br>  11.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他人员侵占学校公用财产;<br>  12.各类人员对学生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行为:<br>  13.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发放贷款行为;<br>  14.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br>  15.涉黑涉恶势力涉及学校、师生的其他情况。 <p><br></p> <p>三、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br></p><p>1.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p> 2.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围标串标、阻工扰工、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3.在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生活物资采购等方面强卖强买的黑恶势力 4.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干扰教学秩序、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 5.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敲诈勒索,威胁师生安全的“校霸”“村霸地痞”,寻衅滋事的黑恶势力 6.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黑恶势力 7.体罚、虐待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8.学生欺凌行为 9.涉嫌非法集资、传销的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诱导和非法发放贷款行为 10.教育系统内部拉帮结派,为所欲为,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煽动、策划师生聚众闹事的黑恶势力 11.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12.支持非法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13.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nbsp; &nbsp; &nbsp; 学校充分利用周一国旗下讲话、宣传栏、校园广播、开展校园法制讲座、各公寓门口张贴了宣传海报、悬挂标语等形式,与校园欺凌同落实,向学生们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让学生们真正认识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同时,学校要求每一位学生向自己的家长和身边人宣讲涉黑涉恶的各种形式和有效的防范技能,形成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小手拉大手”宣传辐射效应,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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